安徽財經網訊:記者從合肥市獲悉,2023年2月4日-6月30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非營運性乘用車,并且在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非營運性新能源乘用車新車達到5萬、10萬、20萬元的,分別給予每輛車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財政補貼,目前已經進入申報階段,線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規定,自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非營運性乘用車,并且在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非營運性新能源乘用車新車,需取得合肥市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給予每輛車不超過5000元的財政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售價5萬元(含)到10萬元的新車補貼1000元,售價10萬元(含)到20萬元的新車補貼3000元,售價20萬元(含)以上的新車補貼5000元。
個人用戶購買新的新能源車(以下簡稱新車)時,應當取得銷貨方為注冊在合肥市的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前往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新能源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據介紹,報廢或出售本人名下非營運性乘用車舊車并購買非營運性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消費者均可申報,政策條款執行時間為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線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消費者(個人)通過市商務局網站、安徽省汽車經銷商商會公眾號、建行生活APP手機掃碼登錄線上小程序提交申報所需的真實完整材料。
購車補貼的申請主體和補貼對象為個人用戶。申請人可以通過個人登錄合肥市商務局網站、合肥發布等查看申報通知和申報入口,申報期自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具體申報信息以市商務局網站等公告為準,合肥市商務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核,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審核結果通過市商務局網站、第三方公眾號(安徽省汽車經銷商商會)等進行公示,申請人提交的申請通過審核,且經公示無異議的,將分批次撥付資金。(實習生 王立言 劉羽 記者 沈娟娟)